转发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 有关意见》的函
文章来源: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| 作者: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| 发布时间: 2022-09-23 | 48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各市(州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直有关部门(机构):

现将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有关意见的函》(人社厅函〔2022〕132号)转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其中,国有企业“招聘高校毕业生”的口径范围,包括2022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(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〔技师〕班,下同)毕业生,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(2020年度和2021年度毕业未就业)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毕业生。
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2022年9月2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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