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〈2022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(成农计〔2021〕20号)要求,按“户申报、镇审核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(定)、市级备案”的申报流程,开展项目库编报流程工作。在充分听取群众发展意愿基础上,提出项目清单,经村两委评议并公示无异议;天台山镇党委会复审并公示无异议;市乡村振兴局组织论证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经中共邛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。现将入库项目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12月13日-12月17日(4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若有异议,请以真实姓名向邛崃市农业农村局秘书科(028—88762718)、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(028-88791232),电话、书面反映或面谈,我们将及时受理,认真处理。
特此公示。
附件:邛崃市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(第二批)汇总表
邛崃市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(第二批)汇总表
邛崃市乡村振兴局
2022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