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彭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公开征求意见
文章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彭州市税务局 | 作者:国家税务总局彭州市税务局 | 发布时间: 2023-08-17 | 47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国家税务总局彭州市税务局

关于彭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
 

尊敬的纳税人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《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拟对彭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作调整。现就《彭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(详见附件)公开征求意见。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-2023年8月26日,在此期间,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意见。

 

联系电话:02888505561

电子邮箱:380159140@qq.com

附件:彭州市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(征求意见稿)及起草说明

 

 

国家税务总局彭州市税务局

2023年8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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